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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參與2022/10/19社會行政科

[公告]112年度花蓮縣愛心計程車隊補助計畫甄選

[公告]112年度花蓮縣愛心計程車隊補助計畫甄選
112年度花蓮縣愛心計程車隊補助計畫甄選,參與對象如下,其餘內容請參酌附件甄選作業須知及計畫。
 一、愛心計程車隊招募作業:
為提高愛心計程車隊服務品質,由計程車公(工)會或業者徵詢有意願加入車隊(行)司機,作為本縣成立愛心計程車隊規模之參考,經過評選為優良之計程車隊(行)組成愛心計程車隊。參與車隊(行)資格如下:
1.車隊(行)須設立登記於花蓮縣,具有關單位核發足以證明設立之文件(如公司執照、行業登記證、執業證明、政府或其他授權機關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置之證明文件等)。
2.車隊(行)須提供車輛架設驗票機。
3.計程車車隊派遣車輛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受補助車輛車籍須為花蓮縣 (參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附表七「計程車客運業營業區域劃分」花蓮縣營業區)。
4.參與之駕駛人須經警政機關素行查核,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規範之情形且執業登記證狀態正常者,始可參與本計畫。
5.有關車隊(行)車輛型式及車齡規範等其他項目納入愛心計程車隊評選作業評分項目。

二、計畫送達期限:
1.111年11月16日(三),下午5時30分止。
2. 以公文函送或親自送達(計畫資料1式5份),逾時不受理。
3. 資料送達地點: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收。
【封面請註明:「身心障礙者愛心計程車車隊補助計畫」。】

三、 甄選會議:
1.時間:111年11月18日(五),上午9:00-12:00。(如有更動將另行通知)
2.地點:本府社會福利館602會議室。(如有更動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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