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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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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專區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專區
2026/06/02
社會行政科
115年度花蓮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社區長照站檢核成果獎勵實施計畫
壹、 緣起:
本府自107年起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設置社區長照站」,著重民間自主外更加重視據點組織的服務品質,本府承辦人不定期前往各據點輔導檢核,希冀本縣據點能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特定獎勵機制,期待提供社區長者永續服務。
貳、 依據:
一、 衛福部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
二、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績效考核指標
三、 花蓮縣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設置社區長照站整合性實施計畫
四、 花蓮縣推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原則
參、 目的:
一、 提升據點能量、強化在地社區照顧網絡與優化服務執行力,成為學習之標竿。
二、 推動據點深耕及社會福利服務,活化社區老人照顧品質。
肆、 檢核對象:
(
詳如115年應參加檢核成果名冊
)
一、 應參加對象:
(一)
次年欲升至6時段或10時段社區長照站(朝陽站)。
(二)
據點或社區長照站(朝陽站)設立第3年應接受檢核1次。
(三)
已接受檢核之單位則每3年再次接受檢核。
(四)
倘若當年度已升為社區長照站(朝陽站),次年欲再升一階服務時段。
(五)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從其規定:
1、
當年度參與衛生福利部社區金點獎者,得延至次年檢核。
2、
當年度據點升2C長照站(朝陽站),得延至次年檢核。
3、
原檢核合格經行政處分撤銷或廢止,或之前檢核結果為未合格者, 應接受檢核。
二、 有意願參加者。
相關附件
下載
115應檢核名冊.pdf
下載
花蓮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社區長照站檢核成果獎勵實施計畫.pdf
下載
花蓮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檢核成果評分項目表(書面審查50%).pdf
下載
花蓮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檢核成果評分項目表(簡報審查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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