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
約用人員
二、薪資標準
月支薪資新臺幣40,000元
三、錄取人數
(一)正取1名,備取1名。
(二)上述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備取有效期限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四、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婦幼親創園區-花蓮市府後路2號)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7月24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需符合以下條件之ㄧ:
1.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幼保、護理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畢業。
2.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團體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與社會福利相關經驗者為佳。
七、工作內容
(一)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托育服務管理相關業務。
(二)推動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相關業務。
八、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註明最快可上班日期)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5.自傳〈請詳述〉
6.工作經驗證明
7.社工師證照/托育人員技術士證/護理師證照影本(無免附)
(二)於115年7月24日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 花蓮市府後路2號 婦幼科曾小姐」,請註明(應徵文件-婦幼科約用人員),逾期者歉難受理。
(三)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4號字。
(四)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五)洽詢電話:03-8228995,婦幼科曾小姐(分機2040)或黃小姐(分機2032)。
九、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錄取名單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及社會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