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1.一般長者:
◆年滿65歲以上
◆於112年1月1日前設籍本縣滿3年者。
2.中低收入戶等福利身分長者:
◆年滿65歲以上或55歲以上原住民
◆設籍本縣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A.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B.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C.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D.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或接受政府補助住宿照顧服務達50%以上者。
二、受理申請時間
自115年6月1日起受理申請,至經費用罄為止。
三、應備文件
(一)一般長者:
◆ 最近2個月內戶籍謄本。
◆ 身分證。
◆ 健保卡。
(二)中低收入戶等福利身分長者:
◆ 福利身分證明文件。
◆ 身分證。
◆ 健保卡。
四、申請流程
Step 1|準備文件:一般長者準備戶籍謄本;中低收入戶等福利身分長者準備福利身分證明。
Step 2|電話詢問:先電話詢問牙科醫療院所是否受理補助申請。
Step 3|提出申請:至牙科醫療院所口腔檢查後,符合補助狀態,由院所協助送件申請。
Step 4|審查通知:本府審查後通知結果。
Step 5|假牙裝置:核定通過後進行假牙製作及裝置。
五、條件限制
1.凡符合「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補助計畫」 或 「 秀林鄉公所假牙補助 」 補助 資格者, 與本計畫不得重複申請 。同時符合原住民長者與中低收身分, 應請申請本計畫為優先。
2.服務對象獲本計畫補助,一般 65 歲以上長者5年內最高補助金額不得逾新臺幣5萬元 ,中低收長者5年內不得逾 新臺幣 5 萬 5 ,000 元、惟假牙維修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