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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才2025/08/08社會福利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約用人員1名

徵才公告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徵身心障礙者業務約用人員1名
一、職稱     約用人員
二、應徵資格與薪資標準   一、應徵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社會福利、公衛護理、公共行政、法律會計等尤佳)
  2、具社會福利行政或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二、薪資標準:
  1、依據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聘用。
  2、280薪點敘薪(薪點折合率139.1),每月38,948元。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四、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
 
  五、經費來源: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花蓮縣政府社政公務預算。
三、錄取人數   正取1名(報到期間1個月,並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
  備取1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08月22日下班前截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七、工作內容   辦理身心障礙者業務與相關行政業務。
八、報名方式   一、裝寄表件:將書面資料以A4大小為限,白紙黑字橫書(14級字),雙面列印,左側裝訂共2份。
 
  (一)書面資料含以下文件: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證明影本(最後學歷成績單)
  5.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6.其他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7.自傳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二、寄件地址:以掛號寄送「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收」(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參加身心障礙者業務約用人員徵選。
 
  三、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社工師。
九、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註:依據學經歷背景業務相關性進行擇優標準判定)。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十、備註   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的這份工作,更值得你來投入,歡迎你一同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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