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因應手語翻譯人力不足及服務需求,鼓勵在地人員參與檢定、提升專業資格,以提供本縣身心障礙者洽公、就醫或參與活動時,無障礙友善溝通環境並保障基本生活權益,爰擬本案計畫。
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日須設籍本縣滿六個月以上,且年滿18歲以上。
(二)申請人應於取得證照(或相關資料)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並應於各年度受理申請及審查期間內送件,逾期不予受理(以送件日為準)。
補助金額及標準
(一)技能檢定補助:丙級最高補助1,790元,乙級最高補助2,090元。(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條規定者,不得申請費用)
(二)技術士證照獎勵:丙級獎勵金1萬元,乙級獎勵金2萬元。(每一級別僅限一次申請)
受理申請及審查
受理114年度手語翻譯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費用」及「證照獎勵」補助申請,審查期間: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應備文件
(一)共同檢具文件: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領據
(3)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二)申請技能檢定補助檢附文件:
(1)准考證及到考證明影本
(2)技能檢定繳費收據
(三)申請技術士證照獎勵檢附文件:
(1)技術士證照正反面影本
諮詢窗口
請洽社會處社會福利科,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