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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2025/12/26
【轉知】勞動部函釋為維護勞工健康權,勞工依法請普通傷病假之全勤奬金權益相關事宜
有關勞工依法請普通傷病假之全勤奬金權益,事業單位如訂有全勤獎金制度,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全勤獎金之計算,應明訂於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讓勞工明確知悉。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工作規則訂定及修正,應依本法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
(二)勞工請生理假、因安胎休養請病假,或因妊娠未滿3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病假,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其全勤獎金。
(三)前開情形以外之病假,雇主扣發全勤獎金應合理且符合比例原則,僅得依勞工請假日數扣發,避免造成勞工因恐懼不利益而不敢請病假。
(四)團體協約縱另有約定請病假扣發全勤奬金內涵或方式,仍不得對勞工為不利益之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