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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專區2021/08/31

110年8 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維持二級警戒期間有關防疫照顧假相關通函

1. 檢送衛生福利部通函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維持二級警戒,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送托兒童之家長於110年8月24日至110年8月31日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2.檢送衛生福利部通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逐步恢復營運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家屬於該期間如有親自照顧原接受服務的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3.檢送教育部通函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家長於110學度第1學期開學日前(110年8月24日至110年8月31日)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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