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辦理。
服務對象:
設籍或實際居住本縣,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有下列情形者:
1、 遺棄:依本縣「處理疑似被遺棄成人個案服務注意事項」辦理。
2、 身心虐待:不含家庭暴力防治法規範之對象。
(1) 限制自由:違反身障者意見或於身心障礙者有意識或非醫療行為下,限制其自由行動。
(2) 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心障礙者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該環境指的是立即發生危難之虞的處所,如馬路邊或荒郊野外等。
(3) 利用身心障礙者行乞或供人參觀:如遭不法集團強迫行乞或供人參觀等。
(4) 強迫或誘騙身心障礙者結婚。
(5) 其他對身心障礙者或利用身心障礙者為犯罪或不正當之行為:如擔任詐騙集團的車手、洗錢帳戶等。
服務內容:
1、受理通報轉介:由專責社工員提供緊急處遇、保護庇護安置、協助提供醫療、照顧、教育、生活扶助及其他相關福利服務資源,以降低身心障礙者生活危機與風險。
2、提供各項老人福利服務諮詢與轉介。
3、定期追蹤身心障礙者資源使用情形,提供支持與關懷。
4、身障者或家庭暴力、性侵害、人口販運等案件由本府社會處社工科(03-8227171分機440~441)提供服務。
申請窗口:
1、 結合「113 保護專線」及「1999縣民專線」,24小時受理身心障礙者保護個案通報。
2、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線上通報,網址:https://ecare.mohw.gov.tw/。
3、通報聯繫專線:
| 區域 |
地點 |
服務範圍 |
電話 |
| 北中區保護服務辦公室 |
花蓮市中美路111-3號 |
秀林鄉、新城鄉、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鳳林鎮、萬榮鄉、光復鄉、豐濱鄉 |
市話2線
(03)8222715
(03)8222725
傳真1線
(03)8222735
網路電話4線:
07010055030
07010055031
07010055032
07010055033 |
| 南區保護服務辦公室 |
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8號 |
玉里鎮、瑞穗鄉、富里鄉、卓溪鄉 |
(03)8885992
(03)8885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