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才2025/11/04社會福利科
| 徵才公告 |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用社工人員1名(正向支持計畫) |
| 一、職稱 | 約用社工人員1名 |
| 二、資格條件及 薪資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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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錄取人數 | 正取1名(報到期間1個月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 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
| 四、工作地點 | 花蓮縣政府 (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
| 五、報名期限 | 即日起至114年11月18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 六、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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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報名 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應屆生於畢業後補交) 4.成績證明影本(最後學歷成績單) 5.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者免付) 6.其他證照影本(無者免付) 7.自傳 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楊雅晴收」。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約用社工人員」及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 楊雅晴小姐。 |
| 八、甄試 |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註:依據學經歷背景與業務相關性進行擇優標準判定)。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
| 九、備註 | 身心障礙者為我國相當重要的專業服務領域,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的這份工作,更值得你來投入,值得你熱血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