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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11/02婦幼科

公開徵求計畫書【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116年育兒指導服務方案(親職諮詢)】

公開徵求計畫書 花蓮縣政府辦理育兒指導服務方案
一、方案名稱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116年育兒指導服務方案(親職諮詢)
二、服務區域 轄區內13個鄉鎮。
三、徵選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四、預計補助上限經額 新臺幣85萬元整
五、應備文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之單位辦理:
  1.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2. 立案之社會團體,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教育、護理、助產、幼兒保育、幼兒教育等事項者。
  3. 財團法人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教育、護理、助產、幼兒保育、幼兒教育者。
  4. 社會福利、教育、護理、助產、幼兒保育、幼兒教育等相關專業工會。
  5. 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6. 設有兒童福利、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幼兒保育、幼兒教育、護理、助產、幼兒與家庭教育等相關科系之大專校院。
  7. 經直轄市政府社會局、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縣(市)政府規劃承辦且從事育兒指導服務有實績之團體、機構或大專校院。
 (二)資格文件(一式1份)
  1. 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2. 組織章程影本。
  3. 負責人登記證書影本。
  4. 機構簡介。
 (三)申請計劃書(一式5份),內容應包含
  1. 需求評估
  2. 服務目標
  3. 服務對象
  4. 服務地點
  5. 服務內容:須包含本府提報中央計畫書第貳項之內容。
  6. 課程及活動名稱(請續明具體活動課程內容,如無細部計畫需活動前一個月核備)
  7. 活動場地照片(拍攝需包含場所入口處及逃生出口、場地空間擺設與隔間等)
  8. 人力配置:含執行人員業務執掌、人力分配、可配合服務之相關人力等,本案專業人員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9. 經費概算:含項目、單價、數量、預算數、申請補助金額。(依本府提報中央計畫書第參項之隔式)
  10. 預期效益
  11. 業務承辦人及聯絡方式
六、報名方式 (一)於115年11月16日前親送、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 花蓮市府後路2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婦幼科」,請註明(育兒指導服務方案),逾期者歉難受理。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評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三)洽詢電話:03-8228995#2008,婦幼科張小姐。
七、評選 (一)計劃書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評選,包含書審及面試兩階段。
(二)未獲評選或經評選而未優勝者,恕不另行通知,經評選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
八、備註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115年9月3日衛授家字第1150960882號函」及「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辦理育兒指導服務方案116年申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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