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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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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2025/05/16
花蓮縣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初審公告
主旨:檢陳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初審合格名單、初審不合格名單、面試注意事項及各用人單位面試資訊一覽表各乙份
。
說明:
一、有關各單位面試事項請詳參「各用人單位面試資訊一覽表」,說明如下:
(一)公告後,如用人單位因故需調整面試日期,將由各用人單位以電話聯繫協調另訂日期。
(二)報名者對各用人單位面試方式有疑義,可逕洽各用人單位聯絡人。
二、有關面試規定說明如下:
(一)各用人單位規定「
自行面試
」者,須由初審合格之報名者本人親自面試,不得委託他人代理,並請遵守以下規定:
1.面試報到日期、時間及地點請詳參「各用人單位面試資訊一覽表」,逾時未至報到地點完成報到手續者,取消面試及錄取資格。
2.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供查驗,未攜帶證件者不予面試。
3.報到後,請依用人單位指示排隊等候面試,陪同之親友不得進入面試場地,請於用人單位指定之親友休息區或於場外等候。
4.面試現場若有違反現場秩序或冒名面試者,取消錄取資格。
5.如因故無法參加面試者,請先行電話通知用人單位,並填具自願放棄面試聲明書,傳真至各用人單位。
6.本府保留變更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權利,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變更面試方式,報名者不得提出異議,將由用人單位以電話或簡訊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如因報名資料錯誤、未開機、未接等個人因素致電話聯絡不上,請自行負責。
(二)各用人單位規定「
視訊面試
」者,須由初審合格之報名者本人親自視訊面試,不得委託他人代理,並請遵守以下規定:
1.面試報到日期及時間請詳參「各用人單位面試一覽表」,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取消面試及錄取資格。
2.報名者請選擇於個人空間進行視訊,並請確認該空間僅有報名者本人,親友不得陪同,亦不得選擇於公共場所進行視訊面試,以免干擾。
3.請出示本人身分證正本供查驗,未出示證件者不予面試。
4.請準備原子筆和空白紙備用。
5.如因故無法參加面試者,請先行電話通知用人單位,並填具自願放棄面試聲明書,傳真至各用人單位。
6.本府保留變更面試日期及時間權利,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變更面試,報名者不得提出異議,將由用人單位以電話或簡訊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如因報名資料錯誤、未開機、未接等個人因素致電話聯絡不上,請自行負責。
三、報名2項以上職缺者,如有重複錄取情形,依報名表填寫之職缺順位錄取,不得要求更換順序。
四、錄取名單公告:
於114年6月20日下午5時在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gov.tw)及花蓮縣勞工E網(https://labor.hl.gov.tw/)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五、報到
:
經錄取之工讀生於
114年7月1日上午8時報到並參加職前訓練
,訓練場地將於114年6月20日連同錄取名單一併公告,未報到視為放棄資格。
六、遞補:
錄取之工讀生114年7月1日當日未報到或自動放棄資格時,由主辦單位依各用人單位候補名單順序進行遞補通知。遞補人員通知作業皆以電話或簡訊進行,請保持電話暢通。如因報名資料錯誤、未開機、未接等個人因素致電話聯絡不上,經簡訊通知亦未及時回復者,主辦單位可依遞補順序通知次一位候補者,以利遞補作業之進行。
七、
聯絡窗口:
(一)針對「初審合格名單」、「初審不合格名單」及本公告內容有疑義者,可洽03-8227171#390、#391林小姐詢問
。
(二)針對
「各用人單位面試資訊一覽表」內容
或
面試的方式
有疑義者,
請逕洽表內各用人單位連絡人
。
八、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本府得不經通知隨時修正或補充之,並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如有變更將公布於本府網站。
相關附件
下載
面試注意事項.pdf
下載
114年度各用人單位面試資訊一覽表.pdf
下載
自願放棄面試聲明書.pdf
下載
114初審合格名單1140516.pdf
下載
114初審不合格名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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