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首頁 遊民業務
Line

字級設定:

列印
遊民業務
遊民業務2019/10/07社會救助科

遊民業務

本縣遊民之處理流程及措施

一、依據本縣遊民安置輔導辦法辦理。
二、處理流程:
(一)通報轄區警察局或派出所請其協助查明身分(若屬身分不明之對象則須採證指紋、照相、填寫特徵卡、身分不明通報單、電腦e化登錄),並通知家屬領回。
(二)經瞭解倘若個案本人有安置意願或其他社會福利需求(醫療補助、就業自立、社會救助或其他福利服務等),則由警政單位人員填報「遊民案件通報單」通知本府社會處,以利後續提供相關服務。(社會處救助科聯繫電話:8225178,傳真:8227405)
(三)另外,有關遊民經常聚集場所之環境維護及管理權責事項,由各該權責機關辦理。
三、服務措施:目前本府社會處社工員除平日不定期訪視外,亦提供其他相關服務如下:
(一)春節暖心餐券:於春節連續假期期間,為避免在外棲住之遊民挨餓,提供暖心餐券,供其向合作店家兌換熱食(每日2餐)。
(二)低溫關懷:於氣象局發布低溫(10度以下)特報時,提供在外棲住之遊民低溫關懷服務,除發放相關避寒物資,如睡袋、保暖衣物(外套、發熱衣、羽絨背心)、毛帽、手套、暖暖包...等,亦開放短期收容安置服務。
(三)高溫關懷:於氣象局發布高溫(38度以上)特報時,提供在外棲住之遊民高溫關懷服務,除發放相關物資,如礦泉水、扇子、乾糧...等,亦開放短期收容安置服務。
(四)三節活動:本府結合人安基金會花蓮平安站,於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等三節,辦理慶祝活動,邀集遊民(街友)及弱勢家庭一同參與,除精彩的節慶表演及發放節慶物資外,亦連結相關單位提供義剪、肺結核篩檢、筋骨按摩等服務。

遊民服務輔導標準作業流程圖

 

相關照片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