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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服務
家庭照顧服務2023/08/15社會福利科

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居家式
服務對象
無設籍限制,實際居住身心障礙者家庭內主要照顧身心障礙者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以下簡稱家庭照顧者),並符合下列規定者: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機關需求評估審查通過。
2.未接受當年度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或長照喘息服務。
3.家庭照顧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4.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家庭托顧、日間照顧或居家照顧服務。
5.未聘僱看護(傭),但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聘僱之外籍看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如其所聘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或因故請假無法協助照顧。
(2)外籍看護工照顧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於外籍看護工因故無法協助照顧,並符合以下情形:
    a.與身心障礙者共同生活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其中一人亦為身心障礙者。
    b.主要照顧者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c.獨居(僅與外籍家庭看護工同住)。

服務內容
以陪伴身心障礙者受託期間之安全為限,有特殊情況經評估確有實際需要者,得提供下列服務:
1.協助膳食:以提供餵食協助為原則。
2.簡易身體照顧服務:協助如廁、換尿布、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個人清潔等。
3.臨時性之陪同就醫,若個案為兒童或心智障礙或精神障礙者,應有家屬一起陪同(常態性之復健、洗腎及民俗療法等不在服務範圍內)。
4.報讀及文書協助:僅服務視覺障礙者或併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者;而文書協助如需外出,以至學校、銀行、郵局、政府機關洽公為限。
備註:以上服務不含到學校陪讀服務、訓練服務、侵入性(插管)及接送服務(上下學、上下班、到機構)等。

申請窗口
社團法人中華廣博長照發展協會03-8530330

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中、低收入戶或身障生活補助費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4.切結書。


定點式及短期式
服務對象
實際居住身心障礙者家庭內主要照顧身心障礙者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以下簡稱家庭照顧者),並符合下列規定者: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機關需求評估審查通過。
2.未接受當年度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或長照喘息服務。
3.家庭照顧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4.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家庭托顧、日間照顧或居家照顧服務。
5.未聘僱看護(傭),但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聘僱之外籍看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如其所聘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或因故請假無法協助照顧。
  (2)外籍看護工照顧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於外籍看護工因故無法協助照顧,並符合以下情形:
    a.獨居(僅與外籍家庭看護工同住)。
    b.主要照顧者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c.與身心障礙者共同生活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其中一人亦為身心障礙者。

服務內容
1.協助膳食:臨時照顧僅提供餵食協助,不協助烹飪,短期照顧則不在此限。
2.簡易身體照顧服務:協助如廁、換尿布、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個人清潔等。
3.臨時性之陪同就醫,不提供到學校陪讀、訓練、到機構照顧或接送之服務。
4.其他符合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精神之項目,經本府認可確有提供必要者。

申請窗口
1.名揚護理之家(03)8322785
2.花蓮縣私立惠馨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03)8528868
3.花蓮縣私立長青老人養護中心(03)8980299
4..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03)8358141*3152
5.財團法人花蓮縣私立博愛居安廬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03)8529789
6廣鄉長照社團法人附設私立慈輝住宿長照機構(03)8264597
7.花蓮縣私立愛愛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03)8887136
8.國軍花蓮總醫院附設一般護理之家/(03)8260601
9.花蓮縣私立玉里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03)8886535
10.社團法人花蓮縣幸福協會 (03)8461360(家庭托顧定點式服務)


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中、低收入戶或身障生活補助費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4.切結書。
 
服務申訴窗口
意見反應及申訴:1.社會處社會福利科:(03)8227171轉分機382-383。2.縣民專線1999。3.縣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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