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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03社會處社會行政科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度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度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1 份,於本(114) 年10月1日(星期三)前提送計畫書1式2份及電子檔光碟或隨身碟1份函報本府原民處彙辦,並請依說明三於線上申請(受理之必要條件),請查照。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8月28日原民教字第114004229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一)實施期程:115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含寒暑假執行上限計 48 週)。
(二)申請資格:經政府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
(三)辦理方式:
1、辦理時間:分上、下半年執行,週一至週五課後時間實施,假日(含寒暑假)可依需求排課,週六及週日排課每月不得超過 8 小時,每日辦理時間最遲至晚間 8 時止。

2、招收對象及人數:招收對象為原住民國小學生,每班以 10 至 20 人為原則。

3、課程規劃:應以「課業輔導」為主要項目,「多元智能學習」、「生活教育及原住民族文化學習」為次要項目,其課程比例應合理分配,並詳實規劃教學課程及製作教學進度表。

4、人力配置:每班講師依不同專才聘用,每班生活輔導員至少配置一名協助辦理學童照護相關工作。

(四)申請方式:

1、應備文件:申請單位應製作年度執行計畫 1 式2 份,年度執行計畫應包含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成冊(格式如附件1):
(1)計畫申請表。
(2)計畫書(含課程規劃、週課程表及教學進度表)。
(3)人力配置名冊(含講師、生活輔導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名冊)。
(4)講師(生活輔導員)聘用切結書。
(5)經費概算表。
(6)辦理場地照片 8 張(室內、外各4張)。
(7)依法登記之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文件、負責人當選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

2、申請時間:
(1)各申請單位應於 114 年 10 月 1 日(星期三)前依規定格式將執行計畫紙本及電子檔提報本府彙整。
(2)各申請單位除須於前開期限內提送紙本申請資料(含電子檔)至所轄地方政府外,另請確實依所提計畫內容填報申請資料(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2MXbbZ46HT9DvPqP9),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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