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才
公開徵才2026/04/29婦幼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徵鳳林親子館約用托育人員1名
一、職稱
約用托育人員
二、薪資標準
月支薪資列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39.1元,折合新台幣38,948元)。
三、錄取人數
(一)約用托育人員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
(二)上述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備取有效期限自圈選日之翌日起算5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四、工作地點
鳳林親子館(花蓮縣鳳林鎮中華路2號2樓)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5月13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者或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者,且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經驗者。
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 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且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經驗者。
3.取得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且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經驗者。
(二)需具獨立作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
(三)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與托育服務相關實務經驗者為佳。
(四)本職缺工作時間為周二至周六,工作時間能配合調派並具有工作熱忱及使命者。
(五)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七、工作內容
(一)辦理親子館營運相關業務(含親子館經營、活動辦理、社區資源、行銷宣傳等)。
(二)辦理定點臨托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註明最快可上班日期)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5.托育(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影印本(無者免附)
6.自傳〈請詳述〉
(二)於115年5月13日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 花蓮市府後路2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婦幼科曾小姐」,請註明(應徵文件),逾期者歉難受理。
(三)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4號字。
(四)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五)洽詢電話:03-8228995分機2040曾小姐或2029游小姐。
九、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試結果奉准後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