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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參與
一、服務對象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
二、服務內容
到宅接送,本服務提供身心障礙者每週4次(來回8趟)之以就醫、就業、就養、社會參與、洽公等需求之交通服務。
三、服務範圍
(一)花蓮縣13鄉鎮市。
(二)跨縣境:提供臺東縣關山鎮及長濱鄉以北,往返花蓮縣玉里鎮、卓溪鄉或富里鄉之交通接送服務(起、訖點之一端必須為花蓮縣玉里鎮、卓溪鄉或富里鄉)。
四、服務時間
(一)一般服務時段: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惟服務時間配合實際接送需求,廠
商得提前發車抵達預訂搭乘地點或延長服務時間。
(二)夜間服務時段:周一至周六晚上6時至10時(視服務需求提供服務)。
五、服務方式
(一)採預約制,符合資格之服務對象於服務提供單位上班時間以電話或網路訂車系統完成預約,預約期間為乘車日前7天至乘車日當日。
(二)臨時叫車:臨時有乘車之需要時,請於搭乘當日上午8時起,向服務提供單位電洽臨時車趟(如訂車時段已滿,恕無法提供服務,故如必要之交通服務請提早規劃預約)。
六、收費方式
花蓮縣境 |
低收入戶 |
檢附證明文件者全免 |
非低收入戶 |
以花蓮縣政府公告計程車費率50% |
跨縣境 |
依本府公告計程車費率收費 |
共乘 |
共乘雙方再予6折優惠 |
七、預約專線(首次申請請電洽服務提供單位)
服務提供單位:財團法人門諾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預約專線:03-8358684。
八、服務申訴管道
為維護乘車品質及民眾權益,民眾申訴管道如下:
(一)本府1999縣民專線。
(二)本府社會處福利科03-8223874。
(三)服務單位申訴電話03-8358684。
(四)意見箱申訴:復康巴士車內設置意見箱。
八、花蓮縣復康暨長照民眾網路訂車系統https://rehabus.hl.gov.tw/
帳號:使用者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大寫)
密碼:預設身分證字號後五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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