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助2019/10/07社會救助科
補助對象
l實際支出喪葬費之低收入戶死亡者之三親等內遺屬。
l低收入戶死亡時無遺屬或有遺屬但無力殮葬或無辦理殮葬意願,由無親屬關係支出喪葬費用者。
補助內容
l本縣列冊低收入戶死亡者,補助新臺幣2萬元整。
l無親屬關係支出喪葬費用者,實支實付最高新臺幣2萬元整。
申請窗口
l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應備文件
l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六十日內,檢附申請書、申請人領款收據、申請人金融機構帳戶封面、死亡證明書或已完成死亡登記之戶籍謄本、申請人與死亡者關係證明文件。
l無親屬關係支出喪葬費用者,應檢附切結書及殮葬費用收據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