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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3/02/04

花蓮縣身心障者自2月3日起就近至各公所免費領取4劑快篩 預計將逾2.5萬人受惠

刊登日期:112年2月4日(星期六)
本府聯絡窗口: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許靜如,分機355或356
 
 為保護弱勢族群及身心障礙民眾健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農曆過年前臨時公告,將自112年1月12日起至2月15日,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全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每人4劑。
鑒於配發作業遍及全國368鄉鎮市區,中央配發之家用抗原快篩試劑係於112年2月3日才配發送抵到花蓮縣13鄉鎮市公所完成,配送本縣時程較晚,加之花蓮縣身心障礙者人口有2萬5千餘名,考量身心障礙者民眾需求及權益,故花蓮縣政府調整開放有需求身障民眾領取時間為自本(112)年2月3日至2月24日止。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為了讓身心障礙朋友方便能如期獲得中央配發的快篩試劑,已先將所有身心障礙縣民按照行政區分別造冊送至各鄉鎮公所,並請各公所造冊列管,身心障礙者民眾有需求且符合資格者可自112年2月3日起就近於戶籍所在地各鄉鎮市公所或村里辦公室領取(如下表),並於領取快篩劑前先連絡公所承辦人發放地點是公所或村里辦公處,避免白跑一趟。另外本批次發放家用快篩試劑給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縣民,每人可領取4劑,此為額外提供之免費領取份數,不會影響實名制的購買資格。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因應疫情恐於春節後達到高峰,為保護弱勢族群及身心障礙民眾健康,加強有症狀者之篩檢,以利及早就醫。凡是符合領取資格的民眾鄉親,可於上述時間(例假日除外)前往指定地點領取快篩試劑。領取時需攜帶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印章等;另提醒鄉親如需代領,則需同時出示「代領人及領用人」證件,以供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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