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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才2026/10/30社會處勞資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甄選約用人員(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業務輔導員)1名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甄選約用人員(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業務輔導員)1名
 
壹、依據:
依據勞動部補助本府辦理「115年度花蓮縣推動銀髮人才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貳、工作地點:花蓮縣。

參、主要工作內容:
一、開發臨時性、季節性、短期性、部分工時、社區服務等就業機會及就業媒合。
二、提供勞動法令及職涯發展諮詢服務。
三、辦理就業促進活動及訓練研習課程。
四、促進雇主聘僱專業銀髮人才傳承技術及經驗。
五、推廣世代交流及合作。
六、其他交辦事項。

肆、錄取人數:
一、正取1名,備取2名。
二、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伍、報考資格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學位以上畢業。
二、具備機車駕照(同時具備汽車駕照尤佳)。
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等系統軟體)及網際網路之運用。
四、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五、社會學、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教育、社會心理、青少年兒童福利、勞工關係、勞工行政、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心理、輔導、老人福利等相關科系(所)畢業為佳。
六、領有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者、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心理(諮商)師證書者為佳。

陸、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11月10日下午5時止,將所需資料寄達或親送至花蓮縣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花蓮市國聯二路151號),逾報名截止時間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不以郵戳為憑。
二、證件不足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柒、郵寄地點與聯絡電話:
一、郵寄地點:970015花蓮市國聯二路151號,收件人請寫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收,並註明:「報考花蓮縣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業務輔導員」字樣。
二、聯絡電話:(03)8320501,林小姐。

捌、應繳交資格證明文件:(請依下列順序裝訂,恕不退件,均限以A4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
二、自傳簡介。(本府不提供,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300至500字)。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持國外學歷證書者含中文譯本須經由母國法院、外交部及我國駐外機構、我國外交部之認證,核發證書之學校須經由母國政府權責機關之認可。
四、國民身分證、機車或汽車駕駛執照影本(正反面請影印貼於附表A4紙張內)。
五、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玖、甄試日期:經業務單位書面資料資格審查符合者,將視需求通知甄試(含筆試,先筆試再口試);初審不符資格及未獲甄試者恕不另行通知,文件資料亦不退件。

壹拾、甄試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壹拾壹、遴選方式:
一、初審:審查報名應繳文件是否符合報名資格。
二、中文輸入考試: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未達標準者不進入筆試及口試階段。
三、筆試:佔30%。是非、選擇題,「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勞動基準法」為出題範圍。
四、口試:佔70%。口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表達能力、溝通技巧及儀態等。
五、筆試及口試總分以75分以上為及格。

壹拾貳、錄取人員通知、進用與薪資:
一、錄取通知:經本府核定後以電話通知辦理報到事宜,並於花蓮縣政府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二、薪資:約用人員,36,305元/月。(均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後續進用依勞動部計畫核定及本府考核規定辦理)
三、錄取報到時應繳驗報名證件正本,如有不符報名資格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契約聘期:自實際僱用日起 (每年度依「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壹拾參、其他注意事項:筆、口試時應遵守試場規則,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棄權。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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