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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才2025/12/30社會福利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聘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1名

徵才公告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聘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1名
一、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
二、資格條件及  薪資標準 (一)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社工師證書者
(二)薪資說明:(依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代理非主管職務薪點標準表)
社會工作師 薪點312元 (薪點折合率146.4元,每月45,676元)。
(三)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有獨立作業、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等能力,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且具社福相關經驗者為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三、錄取人數 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有效期限自錄取公告日起算5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四、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社會福利科(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01月09日下班前截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工作內容 (一)辦理老人與身心障礙者行政業務。
(二)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七、聘用期限 自實際聘用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2月)。
七、報名方式 一、裝寄表件:將書面資料以A4大小為限,白紙黑字橫書(14級字),雙面列印,左側裝訂共2份。
 
(一)書面資料含以下文件: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社會工作師及格證書
5.成績證明影本(最後學歷成績單)
6.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7.其他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8.自傳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及「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二、寄件地址:以掛號寄送「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收」(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參加約聘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徵選。
 
三、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社工師。
八、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註:依據學經歷背景業務相關性進行擇優標準判定)。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九、備註 超高齡的年代,身心障礙者的專業服務是發展趨勢,
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的這份工作,更值得你來投入,
值得你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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