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徵社福中心社工員(延長公告) |
一、職稱 |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約聘社工員 |
二、薪資標準 |
約聘社工員:每月薪資新臺幣37,532元(具專業證照另加給)。 |
三、錄取人數 |
約聘社工員8名 視狀況備取1名 |
四、工作地點 |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視志願及計畫所需彈性調整服務地點。 (一)新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新城鄉大漢村民有街101號) (二)吉安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吉安鄉中山路三段462號) (三)花蓮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12號1樓) (四)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鳳林鎮中華路2號2樓) |
五、報名期限 |
即日起至108年12月12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六、資格條件 |
【約聘社工員】 (一)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者。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團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與社會福利相關經驗者為佳。 (四)具實務經驗者為佳。 |
七、工作內容 |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一)辦理脆弱家庭直接服務。 (二)辦理兒少社區服務、福利宣導等活動。 (三)組織志工服務隊、中心館舍營運等服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八、報名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註明最快可上班日期) 2.國民身份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5.社工師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6.自傳〈請詳述〉 (二)於108年12月12日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 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婦幼科」,請註明(應徵文件),逾期者歉難受理。 (三)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份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4號字。 (四)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五)洽詢電話:03-8237374、03-8228995,婦幼科陳冠臻社工師。 |
九、甄試 |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錄取名單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
十、備註 |
(一)考量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地屬偏鄉,將提供非本地之社工員公務宿舍,倘宿舍額滿則補助租屋補貼(每人每月5,000元);惟此補貼總額度有限,將補助予優先錄取人員。 (三)歡迎有熱血、願意積極學習之夥伴加入直接服務的行列,中心將提供教育訓練與督導機制,讓服務與個人成長一同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