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才2026/03/03社會福利科
| 徵才公告 |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聘保護性社工員1名(老人及身障保護)-第二次延長公告 |
| 一、職稱 | 約聘保護性社工員1名 |
| 二、資格條件及 薪資標準 |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包含於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實習,或擔任兼任助理之經驗);自6等328薪點起薪進用,敘至7等424薪點,領有社工師證照者,敘至8等440薪點。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包含於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實習,或擔任兼任助理之經驗);自6等328薪點起薪進用,敘至8等440薪點。 4.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未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自6等296薪點起薪進用,俟其任用滿1年後,再以保護性社工支薪標準及工作內容辦理。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二)薪資說明:依據衛福部強化社會安全網2.0計畫。 1、符合上述第1-3點資格者,薪點折合率148元,每月另有風險工作費3,000元。 2、符合上述第4點資格者,薪點折合率148元,每月另有風險工作費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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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錄取人數 | 正取1名,視狀況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限自圈選翌日起算3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
| 四、工作地點 | 花蓮縣政府(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
| 五、報名期限 | 即日起至115年03月13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 六、工作內容 | 辦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個案直接服務等社會工作業務。 |
| 七、報名方式 | 一、裝寄表件:將書面資料以A4大小為限,白紙黑字橫書(14級字),雙面列印,左側裝訂共2份。 (一)書面資料含以下文件: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社會工作師及格證書 5.成績證明影本(最後學歷成績單) 6.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7.其他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8.自傳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及「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二、寄件地址:以掛號寄送「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收」(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參加約聘保護性社工徵選。 三、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社工師。 |
| 八、甄試 |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註:依據學經歷背景與業務相關性進行擇優標準判定)。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