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才
公開徵才2024/05/03婦幼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徵約用社會工作員(職務代理)1名
一、職稱
約用社會工作員(職務代理),自實際聘用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請至113年12月31日)。
二、薪資標準
依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敘薪,標準如下:
(一)薪資:社工人員新台幣3萬7,765元。
(二)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增加 2,000元。
(三)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增加 4,000元。
(四)具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增加 2,000元。
三、錄取人數
(一)正取1名。
(二)視狀況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備取有效期限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四、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地址:花蓮市府後路2號-婦幼親創園區)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 113 年 5 月 20 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需符合以下條件之ㄧ:
1.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者。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團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與社會福利相關經驗者為佳。
(四)具實務經驗者為佳。
(五)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七、工作內容
(一)執行「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相關業務。
(二)辦理婦幼福利相關業務。
八、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註明最快可上班日期)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5.自傳〈請詳述〉
6.工作經驗證明
7.社工師證照影印本(無免附)
(二)於113年5月20日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 花蓮市府後路2號 婦幼科曾小姐」,請註明(應徵文件-婦幼科約用社工員(職務代理)),逾期者歉難受理。
(三)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4號字。
(四)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五)洽詢電話:03-8228995#2040,婦幼科曾小姐。
九、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錄取名單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及社會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