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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福利
婦女福利2026/03/03社會處婦幼科

【公開徵選委辦單位】115年度中高齡婦女服務方案計畫

  • 依據: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第4 條以及117年度社會福利績效考核-婦女福利及家庭支持服務組三、跨域合作及資源連結(一)培力婦女工作者及婦女團體。
  • 履約期程:自徵選結果通知日起至115年11月15日止。
  • 服務對象:設籍或居住本縣中高齡婦女為主 。
  • 服務區域:依據轄內婦女人口特性及需求評估,選擇特定鄉鎮區域為服務區域 。
  • 服務內容:詳見計畫書。
  • 申請資格:
  1. 登記立案之人民團體、社會福利機構、財團法人、婦女團體、社區發展協會或實際從事社會服務之團體(非營利組織)。
  2. 113年至114年出席本府辦理之婦女福利聯繫會議2場次及至少參加本府婦女福利辦理之教育訓練2小時。
  • 申請應備文件:詳見計畫書。
  • 計畫送達期限:請於 115年3月27日下午 17:30前, 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處婦幼科婦幼親創園區辦公大樓1樓,花蓮市府後路 2 號 。封面請註明:投遞社會處婦幼科 「 115年花蓮縣政府委託辦理中高齡婦女服務方案計畫」。
  • 其他細項內容請詳見本案計畫書,有關本案相關問題請洽本府婦幼科林小姐,電話:(03)824-638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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