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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人身安全
社工人身安全2023/11/08社會救助科

勞動法令相關課程

112年度本府社會處委託及補助專職社會工作人員請完成勞動法令課程至少3小時
  1. 依據113年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核指標─112年度本府委託及補助聘用之專職社工人力應參加勞動法令相關訓練課程至少3小時。
  2. 如未參與實體課程,請完成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社工職場上的常見勞基法爭議(183分鐘)」課程,並下載時數證明。
  3. 請傳送完訓人員名冊(附檔)及時數證明文件給本處社工制度承辦人林社工師,信箱paney@hl.gov.tw,電話:8227171轉39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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