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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最新公告2024/06/28勞資科
113年度花蓮縣政府「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新訓已額滿
本活動因受天災等因素影響辦理期程爰延後辦理,尚有名額歡迎本縣事業單位派員參加。
為協助中小型事業單位建立職業災害搶救能力,本府特向勞動部爭取補助辦理本次「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活動,於課程中講授新一代急救術、救災救護體系及單向技術實作等內容,進而增進本縣事業單位災害搶救能力
本次研習活動為新訓班計辦理二梯次,如果您從未取得「急救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照,請參加新訓班,若您已具有「急救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照,請勿報名以免影響其他縣民權益。
一、報名時間:每場次名額計20位,即日起新訓報名期限第一梯至8月20日中午12點, 第二梯至9月20日中午12點,報名額滿將提早截止報名。本訓練活動全數額滿,感謝本縣各界共襄盛舉。
二、課程時間:
新訓連續上課三日, 第一梯次(9月10日週二至9月12日週四)及第二梯次(10月3日週三至10月5日週六) 每日上課自上午9:00~下午17:00含學術科測驗總共21小時。
全程參加者且經學術科測驗合格依規定製發「急救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照乙紙。
三、報名人員注意事項:
1.本教育訓練服務對象以本府籌組之安全衛生家族成員或曾受本府及勞動部訪查之中小型事業單位優先,以提升行政效益服務基層勞工及中小企業。
2.本府提供服務:免參訓費用、上課當日午餐、講義及實習材料。
3.地點: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新訓)花蓮縣社會福利館3樓女性培力教室
4.負擔:報名未報到影響本縣其他事業單位參加權益者,往後不被優先受理本府職安類研習報名。
5.新訓人員報到:請出示身分證件(具有與本人樣貌相符之國民身分證、健保卡或交通部製發之駕照擇一出示)供本府工作人員核對是否與報名人相符,並繳交1吋大頭照片2張供製發證書及學員名冊使用,嚴禁冒名頂替上課或簽到或代考違者依規定移送法辦。
6.本活動若有異動以本府公告內容為準。
7.對課程如有疑義請聯繫社會處勞資科李先生:03-8227171分機391
三、報名方式:
網路報名新訓報名網址:https://reurl.cc/Ej5z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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