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辦理。
壹、旨案係為提供居住本縣15歲至64歲(社區式日間照顧)及18歲以上(社區居住)之身心障礙者獲得所需之個人支持及照顧。
貳、方案項目如下
一、社區式日間照顧(含日照據點、樂活補給站及日托站):
(一)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自理能力增進、人際關係與社交技巧訓練、休閒生活、健康促進、社區適應及其他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每週課程8小時至40小時。
(二)申請服務提供窗口:
1.日照據點:
(1)花蓮縣信實公益協會附設木易樂活居(吉安鄉)及木易平安居(吉安鄉)-(03)8533753
(2)社團法人優格社會福利服務學會附設樂幽家園(壽豐鄉)-(03)8650907
2.樂活補給站(花蓮市):
財團法人門諾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03)8338009轉204
3.身障日托站(玉里鎮):
財團法人門諾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03)8980601轉205
二、社區日間作業設施:
(一)提供身心障礙者以作業活動為主,自力生活及休閒文康為輔,每週20小時為原則。
(二)申請服務提供窗口:
1.社團法人花蓮縣自閉症協會,03-8311353
2.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門諾會,03-8221571*406
3.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附設私立安德啟智中心,03-8886543
三、社區居住:
提供服務單位:
1.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門諾會附設白楊家、綠水家、合流家及合歡家(花蓮市)-8221571*404
2.花蓮縣信實公益協會附設木易和平居(吉安鄉)-(03)8533753
參、服務對象
一、須經本府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建議使用,方可提供服務;本府依需求評估結果為準。
二、倘若未經本府身心障礙需求評估通過者,需逕至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覆作業,依申覆結果提供適切服務。
肆、諮詢窗口:03-8227171分機383。
申訴專線:撥打縣民專線1999、縣長親民時間、縣長信箱及致電本府承辦人03-8227171分機383。
伍、111年花蓮縣布建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宣導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XW4LvUhU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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