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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18/08/01婦幼科

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107年8月1日實施)

申請條件 1.選擇公辦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 2.所選擇的私托、保母有與政府簽約為準公共化托育 3.所得稅率未達20%的家庭 4.沒有正在領取育嬰留停津貼、育兒津貼 補助金額 1.公托:3,000/月(中低收5,000/月,低收7,000/月) 2.準公共化私托&保母:6,000/月(中低收8,000,低收10,000/月) 3.第三名以上子女加發1,000元 如何申請 舊案:若正在領舊制托育補助,免重複申請。 新案:送托後15日內至花蓮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繳交相關表單 初審單位電洽>>花蓮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03-8242533 新制度於8/1上路,托育人員於9月30日前完成加入準公共化,送托家長可追溯補領8-9月托育補助。 簽約保母及托嬰中心查詢系統如下: https://cwisweb.sfa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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