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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才2026/06/08社會福利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老人裝置假牙補助業務約用人員1名

徵才公告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老人裝置假牙補助業務約用人員1名
一、職稱 約用人員
二、資格條件及
    薪資標準
一、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社會福利、社會工作、公衛護理、公共行政、法律會計等系尤佳)。
2.具社會福利行政或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處理能力、中文打字每分鐘60字以上;具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四)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
 
二、薪資標準:(新臺幣)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聘用。
(二)以280薪點敘薪(薪點折合率139.1元),每月38,948元。
 
三、經費來源:花蓮縣政府社政公務預算。
三、錄取人數 正取1名(報到期間1個月,並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 。
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6月15日下班前截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七、工作內容 辦理老人裝置假牙補助業務及相關行政業務。
八、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以下表件:
(一)履歷表。
(二)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成績證明影本(最後學歷成績單)。
(五)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六)其他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七)自傳。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三、書面資料以A4大小為限,白紙黑字橫書(14級字),雙面列印,左側裝訂共2份。
 
四、寄件資訊:
(一)寄送方式及注意事項: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並務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老人裝置假牙補助業務約用人員」及聯絡電話。
(二)寄送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三)收件人: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馮小姐。
 
五、檢送表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六、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馮小姐。
九、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註:依據學經歷背景業務相關性進行擇優標準判定)。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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