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才2025/05/21社會福利科
| 徵才公告 |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用人員1名(身心障礙證明核發等行政業務) |
| 一、職稱 | 約用人員 |
| 二、薪資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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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錄取人數 | 正取1名,備取2名 (備取有效期限自圈選翌日起算3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
| 四、工作地點 | 花蓮縣政府(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
| 五、報名期限 | 即日起至114年06月06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 六、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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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工作內容 | 身心障礙證明核發及其他行政業務。 |
| 八、報名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後學歷成績單 5.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6.相關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7.自傳 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 「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社工師收」。 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身心障礙福利約用人員」及連絡電話。逾期恕不 受理報名。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 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 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社工師。 |
| 九、甄試 |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 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
| 十、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