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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19/06/21勞資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徵身心障礙大專青年學生暑期工讀生1名

一、依據花蓮縣108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辦理 二、因前開計畫身心障礙定額進用錄取不足額,爰由本府社會處勞資科增額1名,並公開招募身心障礙定額進用工讀生。 三、報名資格:身心障礙者青年(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工讀期間需於有效期限內)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設籍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08年5月1日前計算。 (二)30歲以下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1.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3.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4.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 (三)非本計畫對象:下列學生不試用本計畫 1.大學(專)延畢生。 2.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3.應屆畢業生。 4.夜校生。 5.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6.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四)已參與本縣106-107年度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 (五)在工讀期間擬參加集訓、比賽、實習、自強活動、課業輔導或出國者,無法出勤期間累計逾7天之情事者不適用本計畫。 五、報名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26日下午5時前(以送達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建議儘早報名,以利需補件時能及時通知及補件完成)。 六、遴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本府社會處於受理報名後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名單於108年6月26日下午6時30分公告於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 (二)面試:108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假本府社會處勞資科會議室(花蓮市府後路8號)辦理。 七、其餘資訊請詳參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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