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福利
婦女福利2022/06/08社會處婦幼科
花蓮縣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花好學苑空間場地租借
壹、目的:
為落實推廣婦女、新住民家庭與性別相關社會福利服務及充分使用公有資源活絡場館,花蓮縣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於辦理相關之社會福利活動或符合中心服務對象與宗旨之活動時使用。
貳、場地開放借用原則及相關規定:
一、借用用途:本中心場地出借用途以辦理婦女權益、性別平權、婦團培力及新住民家庭服務等相關社會福利服務為限。
二、借用對象:本場地以本中心優先使用之外,其餘時間若同一時段、同一空間有多個單位登記借用時,出借之順序如下:
(1)、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2)、正式立案之非營利婦女、新住民家庭及性別相關社會服務/福利之機構或團體。
(3)、正式立案之非營利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
(4)、學校或其他公務機關。
(5)、由社區婦女自組之社團/社群。
(6)、由一般民眾自組之社團/社群。
三、借用範圍:女性培力教室、中島廚房區、木地板互動區等。(中心場地為開放性空間,有相互干擾問題,請借用單位自行斟酌)
四、借用時間:
(1)、以本中心公告之可借用時段為原則。
(2)、非開放時段之租借,未經核准,本中心得拒絕出借。
參、相關規定及申請表: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