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老人人口比例已達聯合國衛生組織定義之高齡社會,為瞭解本縣65歲以上老人活狀況及需求,作為本府規劃老人長中近期福利措施之參考,以提升整體老人福利體系,本府依老人福利法第10條,每五年舉辦老人生活狀況需求調查。
調查目的:
(一)瞭解本縣65歲以上老人生活狀況(含失能、獨居),包括個人基本資料、生活狀況及福利需求、福利服務使用狀況及生活期望。
(二)從服務使用者的角度瞭解老人需求及所面臨問題(威脅),作為本府規劃老人近期、中期及遠期福利措施之參考,提升整體老人福利體系。
調查期間:依法規定每5年辦理1次。下次辦理時間為1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