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扶助
經濟扶助2019/10/07社會福利科
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
補助對象
- 設籍本縣並實際居住且領有本縣核(補、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 所租賃房屋位於本縣。
-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
- 現未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者,其範圍包括: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利息補助、國民住宅之租金或貸款補助、勞工住宅貸款補助、低收入戶房租補助、公教住宅貸款補助或其他相關政府補助。
- 未獲政府補助住宿養護費用者。
- 未借住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者。
- 租賃之房屋應有合法房屋證明或使用執照。
- 無自有住宅。
補助內容
- 單身家庭:按月每坪補助新台幣二百元,最高補助七坪,並以租金總額百分之五十為上限。
- 二口家庭:按月每坪補助新台幣二百元,最高補助十二坪,並以租金總額百分之五十為上限。
- 三口以上家庭:按月每坪補助新台幣二百元,最高補助十七坪,並以租金總額百分之五十為上限。
- 實際租金總額低於補助金額度者,以實際租金金額覈實補助。
- 租屋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
- 身心障礙者依本規定所申領之補助金,併同依其他法令所領取之各項補助總額,每月合計不得超過當年度政府公告之基本工資。
申請窗口
應備文件
-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老人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等相關證明文件
- 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及租賃房屋合法證明(建物登記謄本、建物使用執照或建築物所有權狀擇一)及房屋稅繳納證明
- 身心障礙者及其同住扶養者最近3個月內全戶總人口之戶籍謄本
- 身心障礙者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及內頁近6個月之往來紀錄影本
- 身心障礙者及其同住扶養者最近年度所得及財產查詢清單
聯繫電話
- 【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請洽花蓮縣政府社會處(03)8227171 分機355。
- 【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請洽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劃科 (03)8227171 分機534、535,網址:https://pip.moi.gov.tw/Publicize/Info/B1020。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