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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才2026/09/07社會處勞資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甄選約用人員1名(外國人動態管理員)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甄選約用人員1名(外國人動態管理員)
職稱: 外國人動態管理員

壹、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勞資科

貳、主要工作內容:
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動態資訊系統管理,外國人入國及接續聘僱通報案件收件及審核,受理外國人檢舉案件派案。
二、其他交辦事項。

叁、錄取人數:
一、正取1名,候補1名。
二、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候補時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逾期仍未獲候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肆、報考資格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文書軟體應用。
   三、須具汽車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四、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容錯率10%以下。

伍、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5年9月18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陸、報名方式:
一、本次遴選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以限時掛號郵寄各項證件及報名書表。
二、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證件不足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柒、郵寄地點與聯絡電話:
一、郵寄地點: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收件人請寫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收,並註明:「報考外籍勞工動態資訊管理人員」字樣。
二、聯絡電話: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電話:(03)822-7171分機358、359,林先生。

捌、應繳交資格證明文件:(請依下列順序裝訂,恕不退件,均限以A4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A4紙張、附正面脫帽相片2吋1張粘貼於照片欄內)報名書表請由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下載列印,限用A4紙張規格。
二、自傳簡介。(本府不提供,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300至500字)。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持國外學歷證書者含中文譯本須經由母國法院、外交部及我國駐外機構、我國外交部之認證,核發證書之學校須經由母國政府權責機關之認可。
四、國民身分證、機車或汽車駕駛執照影本(正反面請影印粘貼於附表A4紙張內)。
五、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玖、甄試日期:電話通知,筆試、電腦能力測驗與口試同一天進行(先筆試及電腦能力測驗再進行口試)。

拾、甄試地點:本府勞資科會議室(地址:花蓮市府後路8號)。

拾壹、遴選方式:
一、初審:審查報名應繳文件。
二、中文輸入考試: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未達標準者不進入筆試及口試階段。
三、筆試:佔20%。是非、選擇題,「就業服務法」及「勞動基準法」為出題範圍。
四、口試:佔80%。口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表達能力、溝通技巧及儀態等。
五、筆試及口試總分以70分以上為及格。

拾貳、錄取人員通知、進用與薪資:
一、錄取通知:經本府核定後以電話通知辦理報到事宜,並於花蓮縣政府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二、報考人經錄取分發以約用人員進用,薪資:約用人員,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各機關(構)約用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佐理員220薪點,32,451元/月。(均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後續進用依勞動部計畫核定及本府考核規定辦理)。
三、錄取報到時應繳驗報名證件正本,如有不符報名資格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契約聘期:聘期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年1聘,依「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拾叁、工作地點:花蓮縣轄內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口試時應遵守試場規則,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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