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最新公告2023/07/10社會福利科
112年度花蓮縣手語翻譯人力資源培訓課程補助計畫
壹、依據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1條。
貳、目的
一、為服務聽語障者於洽公、求職、就醫、參加訓練或會議時能獲得即時翻譯協助,保障其權益,建立聽語障者無障礙環境。
二、培育基礎手語翻譯人力資源,儲備本縣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人員。
三、營造手語學習環境,讓先前參加進階培訓的學員一同參與,提供教學相長及練習機會,並優先納入後續辦理手語翻譯技術士技能檢定輔導課程學員,培植在地手語翻譯人才,擴充本縣手語翻譯人才資料庫。
四、藉由手語視覺感官上多重的回饋性與互動性,透過教學活動設計、教學媒體運用等教法與教材應用,發展創意互動教學,推廣手語語言,共創友善環境。
參、補助對象
一、依法登記非營利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捐助或組織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其組織健全著有績效者。
二、大專院校或經政府核可立案之職業工會。
註:如有2個單位以上提出申請計畫,本府有權經內部審核擇定1單位辦理。
肆、辦理區域
花蓮縣全縣。
伍、補助辦理期間
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15日前完成課程辦理。
陸、需求說明
一、開班人數:滿12人始開班。
二、招生對象:對手語有興趣且沒有基礎之社會大眾。
三、招生作業:受補助單位應自行辦理招生及報名作業。
四、課程規劃建議︰
(一)課程地點:由受補助單位安排縣內交通便利且可容納實際開班人數之場地。
(二)課程時數:至少60小時,每日排課不超過7小時。
(三)邀請並安排先前參加進階培訓學員一同參與,提供教學相長及練習機會。
(四)透過教學活動設計、教學媒體運用等教法與教材應用,發展創意互動教學,提升學員學習興趣。
其餘詳細規定,請參見補助計畫。
有任何問題請洽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張先生
03-8227171*382或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