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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才2026/08/04社會福利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聘職務代理人1名

徵才公告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聘職務代理人1名
一、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二、資格條件及  薪資標準 一、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
1.社會工作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社工師證書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所列報考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具社福相關經驗為佳。
 
二、薪資標準:(新臺幣)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代理非主管職務薪點標準表。
(二)以312薪點聘用(薪點折合率146.4元),每月45,676元。
三、錄取人數 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有效期限自錄取公告日起算5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四、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社會福利科(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8月10日下班前截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工作內容 一、綜理老人福利業務。
二、綜理身心障礙者福利業務。
二、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七、聘用期限 自實際聘用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預計約115年12月至116年1月)。
八、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以下表件:
(一)履歷表。
(二)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成績證明影本(最後學歷成績單)。
(五)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六)其他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七)自傳。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三、書面資料以A4大小為限,白紙黑字橫書(14級字),雙面列印,左側裝訂共2份。
 
四、寄件資訊:
(一)寄送方式及注意事項: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並務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約聘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
(二)寄送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三)收件人: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馮小姐。
 
五、檢送表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六、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馮小姐。
九、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註:依據學經歷背景業務相關性進行擇優標準判定)。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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