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最新公告2023/06/17社會處
公告本府行政委託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與財團法人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112年度以家庭為中心之整 合性服務方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與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3日衛授家字第1110561714號以及112年5月25日會議字第1120000146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實施時間: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服務對象: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及其家庭。
三、補助經費: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新臺幣664萬7,000元。 本縣配合款73萬8,556元整。
四、委託事項:1.擬定工作服務流程。 2.經評估有服務需求之家庭暴力被害人(含目睹兒少)及其家庭,應落實服務轉介及後追服務。3.開發與連結服務所需資源以及善用網際網路與
社群媒體等新科技,使倡導與實務服務有更深的連結等。4.應接受甲方派員參加甲方或衛生福利部辦理之相關督導、教育訓練、觀摩研討會及檢討會議;並得隨時派員了解受補助計畫之辦理情形。 5.針對經評估有服務需求之家庭暴力被害人(含目睹兒少)及其家庭,應落實服務轉介及後追服務,並配合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數據或統計分析。 6.個案資料(個案基本資料、個案紀錄、結案評估表、個案摘要表、轉介表等)、評估指標與相關報告之檔案管理。7.有關保護資訊系統與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作業系統平台等有關個案資料,乙方具有保密及管理之責。8.接受甲方督導,並參加行政協調及個案成效會議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