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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扶助
經濟扶助2019/10/07社會救助科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補助對象

l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l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之通報個案。

l因經濟性因素並經通報為脆弱家庭成員。

l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通報或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l申請福利項目,於尚未核准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l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補助內容

l依急難事由核發1萬 ~ 3萬元。

申請窗口

l遭逢急難民眾本人或親人、鄰里、社區、學校、相關機關、機構、團體等,得檢具申請書或通報表向村裡辦公處、鄉鎮市公所申請或通報。

應備文件

l申請書暨通報表(得受理傳真)。

l認定表。

l戶籍謄本。

l診斷書、死亡證明書、相關證明文件。

l醫療費用收據。

l印章。

l其他證明文件(依實際需要提供財產所得與稅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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