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辦理105年度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計畫
壹、辦理單位資格: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
貳、應備文件:詳如計畫。
參、審查作業程序:詳如計畫。
肆、聯絡人: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林雨潔小姐
伍、聯絡電話:03-8227171轉385~387
陸、計畫書及課程及師資資格審核表詳如附件。
柒、計畫書寄(送)達地點:花蓮縣政府 (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捌、送件截止日期:105年6月9日下午17時前送達
玖、審查時間:105年6月16日上午10時00分,本府勞資科第二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