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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與職災權益
職業安全衛生與職災權益2019/10/08勞資科

花蓮縣政府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實施計畫-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項目

花蓮縣政府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實施計畫-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項目

  • 服務窗口: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 林小姐、許小姐
  • 服務專線:03-8225377、03-8227171*390、391 
  • 服務內容:
  1. 職業災害勞工權益維護:(1)協助取得醫療給付(含職業災害醫療書單),連結復健與輔具資源,陪同個案瞭解醫療復健計畫及相關衛教知識。(2)維護個案工作權益,並協助爭取法定應有公傷病假。 (3)協助個案獲取應有職業災害補償。 (4)個案遇有解僱或離職情形,協助個案獲取資遣費或退休金。 
  2. 職業傷(病)治療與鑑定協助轉介:(1)協助轉介疑有職業病個案至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進行診斷與治療。(2)職業傷(病)未能順利獲得勞保局或職安署相關職業災害給付或補助者,協助提出後續救濟。
  3. 勞資爭議調解:(1)轉介或陪同參與勞資爭議調處,協助獲得有利個案事項(職業災害補賠償、復工條件等)。(2)轉介法律扶助資源,獲取訴訟協助及權益保障。
  4. 職業災害慰問與家庭功能維護:(1)依規定期限發放職業災害慰問金。(2)視案家需求及條件申請各項社會福利救助、津貼與連結民間相關經濟或物資資源,使案家生活功能得以穩定。(3)建立良好支持關係,並視案家需要連結心理諮商與精神醫療資源。(4)轉介社福單位,協助案家社會適應。
  5. 重返職場協助:(1)定期追蹤醫療復健個案,瞭解其復原情形及復工需求。(2)視個案工作能力恢復情形及身心需求,連結各項職能復健、職業重建與就業服務等資源,協助個案強化其工作能力,或發展新專業知能。(3)協助個案進行復工協商,透過職務再設計、復健安排、環境改善等,返回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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